继*ST博天后,*ST新海也因相关年度年报存在虚假记载,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。
2月5日晚间,*ST新海公告称,公司收到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公司披露的相关年度年报存在虚假记载,相关行为已触及《股票上市规则》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。
同日,深交所向公司发出拟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,公司股票将自2024年2月6日开市起停牌,深交所将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。
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显示,*ST新海因参与专网通信业务以及会计处理不当,2014年至2019年间,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7.41亿元,虚增利润总额5.67亿元,公司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;经测算,公司2016年至2018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,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0.65亿元。根据公司2019年年报,公司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。
上述情形已触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,公司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。
2024年以来,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,*ST新海也并非第一家。2月2日,*ST博天公告称,公司收到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相关行为已触及《股票上市规则》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。同日,上交所向*ST博天发出《拟终止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》,*ST博天股票将自2月5日起停牌,上交所将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。
有数据显示,自2020年退市制度改革以来,沪深两市共有129家公司退市,其中106家强制退市,强制退市公司数量是改革前10年数量的近3倍。自2014年建立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至2020年退市制度改革前,该7年内,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仅有3家。2020年退市制度改革后,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数量明显增多,仅2023年就有8家公司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进入退市程序。